代位求偿促理赔,依法护企优营商
2026-06-03 17:39:45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平江法院 | 编辑:陶江云 | 作者:田枝柱 | 点击量:5468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田枝柱)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,高效化解涉保险追偿矛盾,既维护保险公司合法权益,也兼顾肇事方实际情况,实现法理相融、案结事了。

在涉案交通事故纠纷中,事故发生后,肇事方吴某作为责任主体,未依法向受害方履行全部赔偿义务。为及时弥补受害人损失、履行保险企业理赔责任,受害方投保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了全部理赔款项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相关规定,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,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依法取得代位求偿权,有权向侵权责任方追偿垫付款项。据此,该保险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,向被告吴某追偿全部垫付赔偿款。

案件审理过程中,承办法官厘清案件事实,明确法律权责,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保险代位求偿法律内涵、赔偿责任划分及相关法律后果。充分考虑当事人经济状况与实际困难,秉持公平公正、情理兼顾原则,组织双方面对面沟通协商。经过承办法官细致调解,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,原告保险公司同意被告吴某分四期支付追偿款项。

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下一步,平江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矛盾化解,精准审理涉保险类民事纠纷,引导群众树立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,以多元调解举措助力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社会环境。

责编:陶江云

一审:陶江云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平江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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